各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(简称学位中心)《关于公布<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学位中心〔2020〕43号)的文件精神、《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》(学位中心〔2020〕44号)的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我校8个门类32个一级学科符合参评条件。根据学位中心参评要求及绑定条件,自愿申请参评。
二、工作时间安排
1.2020年12月6日前,各学院反馈拟参评学科清单。
2.2020年12月9日前,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(以下简称发规处)向学位中心报送我校拟参评学科清单。
3.2020年12月10日,“学科评估信息管理系统”(简称评估系统,网址:https://xkpg.cdgdc.edu.cn)开通,发规处向拟参评学科发送登陆账号和密码。
4.2020年12月31日前,各学科在评估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学科简况表、问卷调查对象信息和境外同行专家信息(部分学科)填报。将系统导出的《简况表》的电子版和纸质版,经学科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,交至发规处(办公楼512)。部分学科在填报社会服务案例时,确有无法脱密至公开的,须按要求报送“涉密案例”。
5.2020年12月31日前,请报送“涉密案例”的学科按要求准备材料,在发规处报备。
6.2021年1月1日至1月8日,学校将组织专家,对评估材料将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,并在1月8日审核后反馈意见至学科。
7.2021年1月9日至1月13日,各学科根据审查意见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有关材料,完成最终材料修改与报送(务必确保提交稿与最终材料一致)。
8.2021年1月14日至1月15日,发规处将审核确认各学科的填报信息,通过评估系统打印《参评学科汇总表》,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评估系统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1.根据学位中心要求,《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》等材料通过线下方式发送至各学院、学科,同时请各学院遵守相关规定,防止工作文件转发到互联网等公共媒体上。
2.通过评估系统填报的材料须按国家和军队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,不得包含涉密信息。
3.请各相关单位细化工作实施方案,深入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和内涵,精心组织,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,按照有关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、保质保量做好工作。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
2020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