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组织第三批湖南省高等学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5〕8号)等文件精神,湖南省“2011计划”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湖南省高等学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的申报工作,经形式审查、材料公示、通讯评审、会议评审、现场考察,拟确定10个认定和10个培育的湖南省高等学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。现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七天内提出异议。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单位提出的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,并加盖公章;个人提出的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地址,并有本人的签名,否则不予受理。公示期截止到2015年7月21日。异议受理部门为湖南省“2011计划”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省教育厅科技处)。
通讯地址: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509室;邮编:410016;联系电话:0731-84739947(兼传真)。
附件:拟认定和培育的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名单.pdf
湖南省“2011计划”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7月13日